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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09 15:38:22
来源:
农牧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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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的职能职责,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和更新政务公开栏,确保公开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是持续通过稻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转载和发布,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使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有关信息。三是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敏感信息,确保公众的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得到妥善保护。2022年,我局主动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农业概况等各类信息共40余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4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整合共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针对复杂的申请案件,及时做好一对一指导,有效保障了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性和申请人合法的信息需求。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2年,我局未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甘孜州农牧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甘孜州农牧农村局政务公开督查制度》及《甘孜州农牧农村局网络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二是坚持以信息公开选项为突破,将公开工作融入文、会、事办理全过程各方面,在文件草拟、会议方案制定时就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以及是否开展政策解读等,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三是加大公开信息审查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专职人员对政府公开信息自审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对外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受理、办事服务咨询、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并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栏目下设的内容,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二是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特别是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重要论述,务求做到表述规范准确,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性审查,对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特别是重大敏感信息,加大内容安全审查频次。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每个环节的审查责任人,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泄密、泄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认真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四是坚持培训与督查相结合,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规范政务公开办理流程出发,进行培训和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充强化激励与监督,促进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全面,使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府部门可能未能全面、及时地公开相关信息,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完整,公开的信息可能过时或延迟更新,公众无法获得最新的政策和动态。二是信息可理解性差:公开的信息可能过于专业或复杂,难以被普通公众理解。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接下来我局将积极改正不足,一是提高信息可理解性: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公开信息,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以便公众更好地理解。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建立信息更新的定期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更新,以提供最新的政策和动态。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同时,继续完善文件汇编、案例分享、操作手册等灵活多变的指导手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未牵头办理建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