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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13 08:02:00
来源:
稻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阅读数:
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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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州、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编制,特向社会公布稻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县民族宗教事务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围绕民族宗教重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今年启动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进家庭”实践行动和民族宗教相关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除此之外,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告公示栏和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修改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申请渠道、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相关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机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在收到公开申请时,能够做到申请渠道畅通、内部运转高效、申请处理及时、答复准确规范。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依照标准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实现办理过程全记录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县民宗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科室按照分工要求,负责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同时,建立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证了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定时对本局门户网站开展日常维护,把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及时将相关信息逐一网上发布。二是严格对照文件的主动公开范围,本着“减量、提质、增效”原则,整合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成为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让群众感受到政府信息看得见、随时查、有权威。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信息上传、网络信息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做到先审稿后发布的原则,并安排了专人负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宗教工作保密性较强的原因,内部信息、涉密信息较多,能够主动公开的信息相对较少,与广大群众对宗教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