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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审批局
2023-03-15 07:57:07
来源:
稻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3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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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三段7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6961995  负责人  罗绒尼玛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 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政 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 部署。 

(二)承接国务院和省、州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落 实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取消、暂停实施、下放的 行政许可事项。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 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行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 实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划转目录,承担划 转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负责对县级职能部门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 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办理的行 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 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 和考核。 

(九)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推动省、州、县行政 审批工作“三级联审”。 

(十)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 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转办和督办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 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乡(镇)便民 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对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