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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2023-03-15 08:40:30
来源:
稻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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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稻城县金珠镇新车站旁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5728052  负责人  龙龙  


稻城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行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和出租汽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三)负责提出公路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改革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四)承担公路建设领域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五)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省、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六)贯彻国家、省、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

(八)承担全县公路(含高速公路)养护、收费、运营服务、路政监督管理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责。

(九)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行业宣传及舆情管控职责,指导县交通运输行业意识形态及文化建设活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行业、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访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参与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交通扶贫项目争取;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县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县内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州、县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环保、造价和进度。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监督管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民用机场运营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五)安全应急管理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六)财务股。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监督投资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