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民政局
2023-03-16 09:50:36
来源:
稻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374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办公地址  稻城县后山路17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18:00
           
           
             冬季9:0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  5728429   负责人  甲他更确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行政区划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款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乡(镇)、村行政区划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界定和管理工作,协助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烟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