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第三政务中心四楼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5:00-18:00 |
冬季9:00-12:00;14:30-17:30 | |||
联系方式 | 0836-5727117 | 负责人 | 小刘 |
稻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设立于1952年,机构设置曾经为文教局、教育局、教育体育局,2019年为教育和体育局,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的教育、体育事业的规划、统筹、管理等;具体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进行考察、聘任。根据教育局职能分工,内设办公室、教德股、教仪站、督导室、体育服务中心、计财股和大中专招生办公室等股室,全局有职工36人,其中行政5人,专业技术28人,工勤人员3人。作为全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县教育局管理着全县14个乡镇,现有公办学校33所,其中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15所,幼儿园1所。现有在校学生4533人,其中初中1290人,小学3243人。现有在编公办教职工361人。其职责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发展战略,依法治教、依法行政。
(二)制定全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教育和体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与分析。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幼儿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建设。
(四)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教育和体育拨款等的政策和措施,统筹管理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执行使用情况;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中小学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政策,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工作的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七)指导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
普通话推广工作。
(九)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等各项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装备建设及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工作。
(十)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挖掘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传统体育事业的发展。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州级综合运动会,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承担和指导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办稻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