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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政府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4-06-12 16:45:17
来源:
县政府办
阅读数:
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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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政府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稻府发〔20245


各工委、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检察院反映。

 

                              稻城县人民政府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4612


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府检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州检发[2024]2号)要求,为进一步畅通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检察院沟通、会商与联动渠道,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水平,形成法治建设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制定完善“府检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稻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机制,强化联动

1.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职能优势建立“府检联动”办公室、明确联动机制负责人,每年定期召开“府检联动”工作会议,通报行政检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推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治理共商,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基层治理现代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等重点工作中同心聚力、同向发力、同步前行

2.建立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研讨机制。围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执法等行政争议易发多发频发领域以及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后现的疑点难点,及时组织检察机关、各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思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及时、有效解决新型疑难复杂问题。

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稻委办[2023]39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每季度不低于10%的比例,对各执法部门当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执法辅导现场答疑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聚焦问题,靶向发力

1.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处罚文书释法说理能力不强”“行政争议化解难度大等问题,积极探索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方法,为行政争议案件的化解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服务第三方机构等“外脑”作用,强化理论指导及实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2.持续推进“行刑衔接”工作。细化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接通专用网络,用活两法衔接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清理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完善案件流转程序,补齐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衔接领域短板,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正向、反向衔接工作。

3.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积极探索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律的监督模式,完善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巡回检察等多维度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系,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日常教育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坚持培训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一线、围绕重点领域聚焦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能力不足问题,组建专业普法讲团,开展每年不少于1专题培训。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对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守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推动全面依法治各项重点任务高质量落实,促进全面依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突出重点监督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有效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作为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实践、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抓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将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在推进全面依法治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接受检察监督严格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府检联动”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全面依法治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定期通报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针对落实缓慢、推进滞后的事项及单位会同相关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针对性、有效性。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报送法治宣传相关信息、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注重在工作中积累先进经验、总结特色亮点、提高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