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人民政府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稻府发〔2024〕5号
各工委、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检察院反映。
稻城县人民政府
稻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2日
稻城县“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府检联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甘州检发[2024]2号)要求,为进一步畅通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检察院沟通、会商与联动渠道,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水平,形成法治建设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制定完善“府检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进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为稻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机制,强化联动
1.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职能优势,建立“府检联动”办公室、明确联动机制负责人,每年定期召开“府检联动”工作会议,通报行政检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治理共商,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基层治理现代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等重点工作中同心聚力、同向发力、同步前行。
2.建立新型疑难复杂问题研讨机制。围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交通执法等行政争议易发、多发、频发领域以及对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后发现的疑点难点,及时组织检察机关、各执法部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思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及时、有效解决新型疑难复杂问题。
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稻委办[2023]39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每季度不低于10%的比例,对各执法部门当年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执法辅导、现场答疑,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二)聚焦问题,靶向发力
1.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处罚文书释法说理能力不强”“行政争议化解难度大”等问题,积极探索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方法,为行政争议案件的化解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服务第三方机构等“外脑”作用,强化理论指导及实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2.持续推进“行刑衔接”工作。细化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接通专用网络,用活“两法衔接”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录入案件信息,清理不起诉案件,制发检察建议,完善案件流转程序,补齐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衔接领域短板,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正向、反向衔接工作。
3.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积极探索符合社区矫正工作规律的监督模式,完善日常检察、专项检察、巡回检察等多维度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系,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日常教育等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三)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坚持培训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一线、围绕重点领域,聚焦“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能力不足”等问题,组建专业普法讲团,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县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各相关单位依法行政、守法普法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重点任务高质量落实,促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突出重点监督,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及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有效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作为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实践、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具体抓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责任,将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主动接受检察监督,严格执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及法治能力。府检联动”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全面依法治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并定期通报各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针对落实缓慢、推进滞后的事项及单位,将会同相关单位督促整改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针对性、有效性。各责任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报送法治宣传相关信息、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注重在工作中积累先进经验、总结特色亮点、提高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