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稻城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稻府办发〔2025〕16号
各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稻城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稻城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灾害和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川防指汛发〔2025〕1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2025年4月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能力建设“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害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抓好“人防+技防”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严格落实“三查”、“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全面普及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灾知识,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202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及灾情危险点
稻城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泥石流和崩塌,因受时空分布、地质环境和气侯条件关系等相互作用的影响,强降雨以及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截止2025年4月24日,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44处,其中泥石流73处,滑坡56处,崩塌15处,共威胁738户4756人的生命和33170万元的财产安全。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数分布于中部及南部,主要为香格里拉镇、蒙自乡、各卡乡、吉呷乡、俄牙同乡;隐患点规模主要为中、小型,其中中型的有53处,占比36.80%,小型的有91处,占比63.19%。
(二)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结合2025年气象预测及2025年4月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报告,全县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如下:一方面,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强度与常年水平相当,局部地方可能超出常年水平,使今年地质灾害的防灾形势仍旧不容乐观;另一方面,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月至10月,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仍是我县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加上我县地质环境条件较为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开挖、堆载、切坡、爆破等)的影响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剧,诱发、加剧或产生新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增加,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大。
(三)隐患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的作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动态排查。加强对地震、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发现的隐患,分轻重缓急,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群专结合监测等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减轻)地质灾害威胁。
(1)重点防治:重点防治区域主要分布在傍河东部-金珠-省母一带、香格里拉-蒙自、巨龙东部、吉呷-俄牙同北部一带,主要沿沟域两岸及沟谷单元分布,共计11处,区域面积15.64km2,占全县总面积的0.22%,区域内分布地质灾害点55处,灾害点密度3.51点/km2。
(2)次重点防治:次重点防治区域主要分布在桑堆-金珠、傍河-色拉山原、巨龙、木拉山、香格里拉西部、各卡高山峡谷沟谷,在部分山顶区域及东侧丘状高原区沟谷内亦有分布,共计有140处,区域面积921.6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3.02%,区域内分布有地质灾害点21处,灾害点密度0.022点/km2。
(3)一般防治:一般防治区域则广泛分布于县域内,共计有22处,区域面积6139.53km2,占全县总面积的86.76%;区域内分布有地质灾害点68处,灾害点密度0.011点/km2。
(4)重点防治对象:重点防治对象为受到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景区、安置点、工棚等人员聚集区域;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和削坡建成的农村住房;在建公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各类重要工程建设作业区、生活区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深入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利用广大干部群众力量,发挥驻守技术支撑单位的专业优势,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复核工作贯穿整个汛期,突出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聚集区和工程项目建设区的隐患排查,完善部门之间排查信息共享机制,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三查”制度,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的作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动态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分轻重缓急,采取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群专结合监测等分类处置措施,及时消除(减轻)地质灾害威胁;要设立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示标牌,要清楚标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危险区域划定、撤离路线、临时避险场所等内容;要全面开展已治理工程运行效果复核评价工作,对存在受损、库容淤满等可能影响发挥防灾减灾作用的,及时开展工程维护、清淤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为确保今年能安全渡汛,要求各乡(镇)、村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监督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积极加强与气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等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认真分析雨情、水情,及时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制定地质灾害监测、防御措施,对重大灾害危险点设立警示标志,组织群众挖排导槽、防水沟、挡墙、充填裂缝等应急防御措施。
(1)汛前地质灾害排查
汛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认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对辖区地质隐患点进行排查,核实灾害隐患体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程度等情况。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制度,及时编制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救灾应急预案。
(2)汛期监测与巡回检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组织乡(镇)、村、组三级干部及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监测工作。通过监测了解地质灾害的演变过程,及时捕捉地质灾害特征信息,为地质灾害的正确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及治理工程提供可靠的资料和依据。尤其是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明确监测内容、方法及要求,并制订临灾前群众撤离信号、路线等。
在监测中,要建立危险隐患点监测责任制,落实责任人、责任单位,层层分解目标责任,确保每个危险隐患点有专人监测,实行定期监测,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重点防范区段的巡视检查工作。汛期巡检一般不少于2次,对各危险点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巡检。与工程设施直接有关的地质灾害,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应要求负责日常监测和巡视检查工作。
(二)加强群专结合,完善监测体系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群众,每个隐患点至少落实1名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预案表”“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要进一步健全“3人1屋”制度,(落实转移避险“指挥官”、避险过程“监管员”、安置管理“责任人”、建好临时安置“安全屋”);要加强对防灾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认真履行职责,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充分运行应用好已安装完成的自动化实时监测设备,不断完善监测手段、监测方法、预警预报方式、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监测科技含量,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努力提高预警预报的精准度,为实施“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打下基础。
(三)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总结近年来宣传培训、避险演练的经验,及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灾害事故教训,如2023年8.21金阳县特大型山洪泥石流、2024年7.7黑水县泥石流、2024年8.3康定日地沟泥石流、2025年2.8宜宾市筠连县金坪村山体滑坡灾害事故等自然灾害事故,积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开展乡镇、村组干部,防灾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人员等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切实提高辨灾、识灾、避灾的能力;要强化避险应急演练,做到隐患点每年2—3次的实战演练,并针对威胁对象中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临灾避让撤离时“不落下一人,不延误一秒”;要做好物资储备,定期维护查点应急物资和专业设备储备情况,规范管理物资设备,保障抢险救灾所需,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开展抢险救灾,根据预案快速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以“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处、生病有及时救治,防疫、防火、防次生灾害”的“五有三防”要求,确保转移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将各级民兵力量纳入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强化抢险救灾力量。
(四)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值班值守
从5月1日开始,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加强预警信息传达,及时将汛期预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户、到点、到在建工程工棚营地责任人,并将传达情况反馈到相应负责人,坚决确保预警信息100%全覆盖传递,决不能一发了之,也不能一收了之,严格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有跟踪,对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一旦发生灾(险)情,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撤离至安全地带,及时启动预案,赶赴灾害现场开展抢险救灾,科学高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坚决避免二次伤亡事故发生。
(五)突出防治重点,推进工程治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力度,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尽早发挥防灾减灾效益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开展防治项目的储备、立项审批、成果审查、招投标、验收等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对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要求的,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切实保障地质灾害建设项目市场营造良好氛围。稻城县是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地区,监测预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需齐心协力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做实做好。今年我县将继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已落实并开工项目有稻城县各卡乡思子贡检查站崩塌排危除险、稻城县蒙自乡桑达村日车滑坡排危除险、稻城县吉呷镇多半组泥石流排危除险、稻城县吉呷乡巨水村巨丁组泥石流排危除险,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争取多个项目纳入省级、州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库,并争取相应资金,落实工程治理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已建治理工程清淤维护项目,尽最大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责任追究
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防灾责任、调整充实监测员、及时更新隐患信息、落实整治措施、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及夜间“三断”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避险转移安置点、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在建工程防灾、值班值守安排等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管力度,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提出停工停产、交通管制等防灾措施建议。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导机制,定期开展区域内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督导工作,帮助基层干部和群众解决防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项防灾措施,确保全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对因地质灾害防范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格问责追究。
六、移交事项
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工棚营地交由县交通局全权监测、监管;亚丁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工棚营地交由稻城亚丁景区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权监测、监管,对隐患点的治理及监测人员的资金经费由稻城亚丁景区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