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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平副县长组织召开稻城县河长制联络员单位工作推进会
2017-09-19 09:57:47
来源:
稻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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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河长制联络员单位工作部署会议

讲话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晓平

2017年9月15日)

一、加强认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要深刻认识我县推进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约束和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今年3月份我县根据省、州要求,我县成立了县总河长办公室及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其中,“河长”是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包干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订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

二、明确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三、明确职责

各级河长要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到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具体明确以下职责:

1.县级河长职责:一是统筹管理该河道,凡对该河道有影响的一切根源都属县级河长负责范围。二是对该河长建立相应的巡河制度,由县级河长联络员电话负责督察并设立责任制度。三是对乡(镇)级河长进行考核制度。四是清查一切污染源,对该河道的环境卫生做到一个严格的把控。

2.乡镇级河长职责:一是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三是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四是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五是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治水办(县河长办)等部门。六是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3.村级河长职责:一是负责协助社区级河长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二是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三是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四是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4.联络员单位:各联络员单位要切实按照《稻城县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工作制度》,在县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在县级河长领导下,按照总河长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所负责河湖实际情况,根据“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组织开展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一河一策”是有编制单位初稿出来过后,由联络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后,提交县级河长,由县级河长同意后,定版出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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