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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2024-12-03 17:31:32
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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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日,稻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党政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安徽、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公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查结果>的整改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工作的审查结果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18月预算执行情况工作的审查结果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的审查结果报告》的整改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县人大代表补选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县、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托底性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农牧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 9 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被评议对象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一是要依法履职,严守法治底线。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行使职权,确保每一项行政决策、每一个行政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法有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进展与成效,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始终,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为全县营造公正、透明、法治的政务环境;二是要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发展。要勇于担当起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任。主动谋划本部门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与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聚焦民生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优化等重点领域真抓实干,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为实现全县发展目标贡献力量,用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回应人民群众的期望与信任;三是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坚守廉洁从政的原则底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政准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行为,做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加强部门内部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和勤勉敬业的态度,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公职人员形象,带动部门风气持续向好,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秋松,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审计局、县投融资集团及县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和2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县政协副主席周光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