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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2023-06-10 09:30:53
来源:
县政府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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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 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稻府办发〔2023〕51号

各乡(镇)、工委,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文旅发展重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统筹做好亚丁村保护恢复工作,在《中共甘孜州为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甘委办〔202226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稻城县亚丁村保护恢复支持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2312号)、《甘孜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孜州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文广旅发〔2023〕52号)、《中共稻城县委办公室 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稻城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激励扶持措施>的通知》(稻委办〔2022〕67号)等文件基础上,结合稻城县亚丁村实际,特制定以下支持奖励政策措施。

一、财政支持方面

县财政部门通过公共预算安排、社会募集资金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倾斜一般债券资金分配、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等方式给予亚丁村保护恢复项目资金支持。

(一)支持酒店民宿方面。支持对象为在稻城县注册并在亚丁村诚信合法经营的酒店民宿行业经营主体。以注册登记主体为申报单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的民宿,在州级激励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县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丙级的民宿,县级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万元;对新评定为“圣洁甘孜”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民宿,分别给予县级一次性奖补资金6万元、4万元、2万元。评级民宿获得奖补后等级又经改造提升的,二次奖补只兑现差额部分。

(二)支持餐饮商超方面。支持对象为在稻城县注册并在亚丁村诚信合法经营,改造提升后达到《稻城县亚丁村餐饮行业准入标准》和《稻城县亚丁超市行业最低标准》的经营主体。以注册登记主体为申报单元,独立经营餐饮的达标主体由县级一次性奖补2万元。独立经营商超达标的主体由县级一次性奖补5000元。

二、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

(一)支持开发导游讲解员、护林员、保洁员、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或临时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同时,积极鼓励亚丁村群众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

(二)对亚丁村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者技能储备和就业能力,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鼓励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给予金融贷款政策支持。

(三)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特别是将文艺、非遗、匠人、导游等人才纳入璞石英才项目库,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光伏能源建设支持方面

根据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县政府招商协议,按照亚丁村规划,由四川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租赁民房屋顶开展太阳能光伏建设项目。项目实行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价优惠、余电上网等方式。屋顶租金按照光伏占用面积,暂定以10元/平方米/年的价格兑现给房屋租赁经营者,电价按照电网公司当期定价下调0.1元收取电费。

四、奖补程序

酒店民宿、餐饮经营主体提出奖补申请,填写《稻城县亚丁村酒店民宿、餐饮补助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亚丁村保护恢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附则

(一)县级制定的扶持政策,同类项目的奖补资金,不重复享受。

(二)该激励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该激励政策措施具体工作由稻城县财政局、文化广播电视与旅游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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