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不力单位的通报
稻府办发〔2023〕55号
各工委、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甘办函〔2023〕86号)文件反馈,我县共有8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账号,要求立即整改销号。
为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我办于6月16日转发了该通报(稻府办发〔2023〕54号),要求相关单位将整改情况于6月23日15:00之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同时,6月19日和21日已多次在微信工作群进行提醒,要求相关单位按时报送整改报告。针对未报送的单位,我办已多次电话催促。经核实,截至2023年6月25日16:27分,县自然资源局仍未报送整改情况。
现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目标绩效分值。请全县各单位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另请县自然资源局于6月25日17:30之前报送整改情况。
特此通报
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