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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0 09:57:37
来源:
稻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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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政府、公安的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关注,我局坚持围绕大局、转变职能、健全机制、创新载体的思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的政务信息,推动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2023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3条,通过抖音发布信息81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400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由政工监督室统一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相关负责人按照《稻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表》分工,负责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相关负责人按时保质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清理整合违规账号,规范全县公安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建设要求,对各专栏进行调整,公开栏目、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设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数据专栏,加强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公开方式,提升公开实效,规范政务新媒体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工作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信息上传、网络信息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机关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工,督考结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各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核机制,坚持每天对网站进行巡查,通知公示栏目每周定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栏目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6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7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7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6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参考价值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仍有发生。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利用政务平台,聚焦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素质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分为三大类:1、临时身份证工本费:0.458万元;2、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5.276万元;3、户口簿工本费:0.333万元,合计:6.0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