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稻城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
一、局机关
综合办公室(对应州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政务协调、文秘、机要、会务、保密、档案、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和目标管理;督办信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财务室(对应州局财务科)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局机关资产管理、机关经费预算与划拨管理、责局机关日常经费的管理等工作。
生态股(对应州局生态科)负责生态保护规划、生态示范创建、协调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监督、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以工代赈等项目工作。完成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科交代的其他任务。
环评股(对应州局环评科)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环境影响后评价;承担全县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完成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交代的其他任务。
二、甘孜州稻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以州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协调解决跨区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纠纷,组织查处跨区域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纠纷及较大以上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和水平。承担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协调推动中央、省和州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时调度、跟踪督导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情况。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整改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三、甘孜州稻城生态环境监测站
负责草拟全县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质量要素的年度监测计划,加强与第三方监测机构的沟通协调,按时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及相关平台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负责持续加强对空气自动站及水质自动站运行运维单位、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完成州监测中心站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