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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稻城县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重点问题的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3-06-10 17:26:27
来源:
稻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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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23年稻城县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重点问题的整治方案》的通知

稻综执〔2023〕17号

  为积极助力我县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卫生县城,擦亮县城名片,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打造宜居宜游生活环境,结合我局职权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整治县城人行道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摆乱卖等现象和实施长效管理为重点,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果,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后巷规范”的原则,利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全面开展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整治违规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出店经营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现象,维护市容环境和规范停车秩序,营造整洁文明、畅通有序的县城环境。从治标起步向标本兼治延伸,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和交警大队,严厉打击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规行为回潮反弹,不留空白和死角,实现县城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新突破,营造安全有序、洁净文明的城区市容环境。

二、整治范围

稻城县金珠路、德西路、贡巴路、波瓦街、农牧街、城区小学、第二办公区等主次干道以及老菜市场、县医院和学校周边。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整治县城内主次干道临街商铺出店占道经营行为、乱摆放店招阻碍行人正常交通出行和乱堆乱放杂物、违规张贴广告和促销宣传单行为,加强“门前五包”责任的监督管理;

  (二)继续开展清理沿街门店乱堆乱放杂物工作,积极配合县住建局开展拆除长期违法占道设施、乱搭乱建行动;      

  (三)加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及公共场地共享单车、电动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力度,规范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四)加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利用车辆在主要道路交叉口叫卖商品、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违章行为整治;

  (五)加强老菜市场周边菜贩临时占道经营管理,整治农贸市场周边“伸舌头”现象,确保菜市场周边干净整洁、秩序良好;

  (六)联合县公安部门、交警大队,严厉打击阻碍城市管理执法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5日前)

  开展专项整治前,召开专门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有关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在县城内对沿街商户等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工作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至30日)

  紧紧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全力清除影响市容环境秩序乱象,并适时会同县公安、交警、住建局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整治,提高执法管控工作效能。

(三)巩固成果阶段(6月30日后)

  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中的城市市容市貌标准为导向,不断完善街面秩序长效常态管理,提高执法队员出现率、管事率、快处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防止违规现象出现回潮反弹,巩固创建成果。

五、整治措施

(一)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结合单位实际成立稻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重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多汪堆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祁 天 红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组 员:泽仁本忠   局办公室主任   

    多  吉   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甲  村   局水政监察执法中队队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中队,办公室主任由祁天红同志兼任。联系电话:6965566。

(二)全方位开展宣传

  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印发通告以及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和乱停乱放车辆的危害和集中专项整治的意义,提高经营者的文明经商和法律意识,为整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向社会大众公示整治方案,发挥城管执法监督举报电话(6965566)的作用,倾听社会呼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的支持。

(三)拉网式摸排+集中专项整治

1.开展违规占道行为整治。根据实际情况,以执法中队为单位组织执法力量,以县城网格化管理为依托,采取“定人、定点、定时”的“三定”管控及机动巡查+拉网式摸排+集中专项整治的工作方式,实行轮流不间断巡查制度,重点整治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菜市场周边及公共场所周边违规占用人行道乱停放车辆、乱堆放杂物、随意摆摊经营及倚门出摊等不文明行为,整治违规占道行为,将日常巡查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将经常“打游击战”的商户摊贩登记在册,并定期暗中查访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成效。  

2.开展城区道路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积极教育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停车,对拒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拖离暂扣处罚;对擅自侵占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影响静态交通拒不整改的,执法人员要及时取缔;对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的四轮以上机动车进行“教育劝离+锁车处罚”方式;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强化城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停车位等设施;与沿街店面、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及时督促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严格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根治堵塞交通、破坏环境卫生、引起群众投诉等违规占道经营现象。

(四)常态化持续整治

集中整治结束后,实行管理责任制+错时工作制,做到“高峰固点、低峰巡线”,即在每日上下班时间和流动摊点出现的高峰期间,在县城重点部位固定人员进行巡查管理;高峰期以外其他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对所辖路段采取“徒步+执法车辆”街面流动巡逻方式,加强市容市貌巡查管理,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常态化落实。

(五)必要性联合执法

遭遇行为相对人强行阻碍正常执法活动,密切与公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创建健康执法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巡查值守。所有队员必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听从领导小组调遣、服从工作安排。整治要结合分包路段实际,合理划分队内每组工作人员责任区,排好空档班,中午轮换休息,保证日间路上值班不断档。

(二)文明规范执法。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规范着装,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及时将排查出的问题及处置情况上报至城市管理服务平台;队员间加强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做好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

(三)定时开展工作。整治工作队员每天早上准时在组长指定的地点集合,开展整治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管理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力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治目标。二是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中不能尽职尽责、违反工作纪律、推进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影响整治工作的中队和个人进行及时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五)提供后勤保障。综合办公室要协助财务室提供好后勤服务,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保障。

 

 

稻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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