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供排水管理职能的通知》(甘编办发(2016)8号)文件,为进一步理顺职能职责关系,经研究同意,将县水务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来水经营站划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请你们做好工作移交,确保工作不缺位。现将划转后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原水务局管理的稻城县自来水经营站,划转为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二类股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负责城乡供水的行业管理和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基础设施的使用及管线建设工作;负城乡供水管网管理和城市供水企业(含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全县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与论证。
三、其他
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