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 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稻医保发〔2024〕34号
各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甘孜州医疗保障局等7家部门联合下文《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2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缴费标准
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400元/人•年,第二档600元/人•年。城乡居民可自行选择按照第一档或第二档缴费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后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二、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5年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非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5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为非集中参保缴费期,期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复原退伍、刑满释放(含社区矫正对象)、特殊困难群体动态调整对象等特殊原因可凭相关证明在3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时只缴纳个人缴费金额。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的其他人员,设置待遇等待期为: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一)社区、村(组)、学校代收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到所属社区、村(组)委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银行代收代扣
城乡居民缴费人可同通过本地相关银行柜面、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超级柜台、微信二维码等渠道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城乡居民与税务部门、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后,在指定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存款,银行定期从账户上按协议约定的缴费档次代扣社会保险费。
(三)税务征收
一是非接触式缴费。城乡居民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手机APP相关功能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是窗口缴费。城乡居民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含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选择缴费档次,使用POS 机刷卡、现金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使用自助缴纳社保费。
(四)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天府通办
城乡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天府通办相关用功能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五)个人账户代缴
城乡居民可通过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四、特殊困难群体缴费
(一)全额补助对象
1、特困人员
对特困人员(包括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第一档缴费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2、重度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由参保地残联部门按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3、优抚对象
优抚对象参保由退役军人部门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按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二)定额补助对象
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75%,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差额部分由个人缴纳。
同时具备享受政府资助两种及以上身份的特殊困难群体,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享受一次政府补助。资助参保对象由县农牧农村、民政、残联、退役军人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县医保局。县医保局要及时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特殊困难人员做好参保登记。
(三)特殊困难群体动态管理
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允许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新增、减少和变更人员类别,资助参保以缴费时人员身份确定,待遇享受按费用发生时人员身份确定。动态调整名单由县农牧农村、民政、残联、退役军人部门按月提供给县医保局,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准确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因漏报、虚报、迟报、误报而造成基金及特殊困难群体损失的,由各报送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作要求
县医保局负责组织城乡医保的参保登记、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会计核算;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医保费的征收;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的拨付、基金运行和预决算的监督管理;残联、退役军人、民政、农牧农村部门负责特殊困难群体身份认定、信息交换和数据推送。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加大财政补助的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应对预案,确保2025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省州下达的民生目标和特殊困难群体100%参保的目标任务。
稻城县医疗保障局 稻城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稻城县税务局
稻城县农牧农村局 稻城县民政局 稻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