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稻城县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2023-03-15 08:26:15
来源:
稻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51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 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政 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 部署。 

  (二)承接国务院和省、州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落 实国务院和省、州、县人民政府取消、暂停实施、下放的 行政许可事项。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 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 资源交易服务行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 实施,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 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划转目录,承担划 转事项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七)负责对县级职能部门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 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办理的行 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 督管理;负责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 和考核。 

  (九)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推动省、州、县行政 审批工作“三级联审”。 

  (十)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 并监督实施;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承办、转办和督办进入县政务服务平台 的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乡(镇)便民 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对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3根据国家和省、州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稳步推 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 的原则,逐步将县级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县行 政审批局,由县行政审批局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 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 程中,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县级职能 部门从事审批工作的相关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县行政审 批局。 1.县级职能部门划转事项的审批服务(包括事项的受 理、审查、决定、送达等职责)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 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本行业 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 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 管,承担对审批事项和审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责。 县级职能部门划转事项的审批办理情况,由县行政审批局 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便于各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的后 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告知县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 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的文件及时转送县行政审批局。需上报 州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县行政审 批局共同办理。 2.暂未划转的审批事项,由县级各职能部门行使行政 审批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行政审批局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各职能部门按照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4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 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进 行划转,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接件、统一出件,实行“一 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县行政审批局将 需要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的相关要求及时告知 行政主管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将现场勘查、 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的结果反馈给县行政审批局,实现审 批事项办理时限最少,流程最快。 3.未划转的审批事项,由县级各职能部门行使行政审 批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职能部门按照审批服务“三 集中、三到位”要求,集中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县行政审批 局进行监督指导。 

   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挂政策法规股牌子,负责依法行 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 易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协调处理涉及本 部门的法律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县本 级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 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和违纪问题;负责对涉及行政审 批的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负 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文电、会务、档案、保密、机要、 信息、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 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 政务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扶贫、工、青、 5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 员管理服务工作等;承办局党组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 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指导监督股。负责拟 订政务服务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 责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县 级部门进驻和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 审核和监督;负责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 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 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 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指 导、推进、监督县、乡(镇)政务服务体系、便民体系建 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窗口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 督促指导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公 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负责监督指导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等的建设管 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 体系;指导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县公共资 源交易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汇总、统计和 分析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 息公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审批一股。负责统一受理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等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6办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等部门 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上述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 的衔接联动,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负责 协调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上述部门 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 证等工作,配合上述部门对重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 求的项目进行联合勘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审批二股。负责统一受理县农牧农村局和 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 健康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行 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上述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负责上述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组织协调上述 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 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 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配合上述部门对重 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进行联合勘验;承 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审批三股。负责统一受理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应急管理局、县人防办等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全县 各部门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上述 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上述部门在审前审中 审后的衔接联动,组织协调上述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工作; 7负责协调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负责组织协调上述 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 会听证等工作,配合上述部门对重大项目或有特殊专业、技 术要求的项目进行联合勘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