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卫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稻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等办理工作。承担创建卫生县城、单位、乡、镇、村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职责,指导、落实重点行业和全县爱国卫生及控烟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中藏医药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开展预防保健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二)医政股(中藏医药股)。牵头开展深化医改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准入、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医疗行业行风建设职责,牵头开展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承担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负责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职能;牵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和危险品处置、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医疗事故鉴定。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及相关危害因素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诊疗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及普法宣传;协助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及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全县中藏医药发展规划;管理医疗单位中藏医药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中藏医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参与开展全县中藏医药资源普查;承担保护中藏医诊疗技术的责任。
(三)公共卫生股(稻城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办公室、稻城县艾滋病防治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实施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依法管理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组织拟订艾滋病、包虫病、鼠疫、结核、乙肝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艾滋病、鼠疫、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部门协同防治,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治体系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实施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健康、出生缺陷防治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卫生计生指标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及健康服务业的规划、政策和规范;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服务体系建设。
(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促进人口与家庭发展的相关建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乡(镇)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体系建设。
(五)规划财务室。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和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医改、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中藏医等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工作,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六)人事股(卫生应急办)。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专业人员聘用、培训、进修、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人才表彰奖励;负责乡村医生队伍管理;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拟订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组织卫生应急体系和队伍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中毒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和紧急医疗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