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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9-15 02:21:37
来源:
稻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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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州部署,我20188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三调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据实开展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历时3年,38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全面查清了全国土利用状况,汇集了47081个调查图斑数据,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调查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

现将全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986.67公顷(5.98万亩)其中,无水田;水浇地面积为400.00公顷(0.60万亩),占10.03%旱地面积为3586.67公顷(5.38万亩),占89.97%噶通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22.54%。

全县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3.33公顷(1.25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9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面积为1113.33公顷(1.67万亩),占27.9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26.67公顷(2.14万亩),占35.7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40.00公顷(0.66万亩)11.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3.33公顷(0.26万亩),占4.35%。

(二)园地46.67公顷(0.07万亩)其中,果园33.33公顷(0.05万亩),占71.43%;其他园地13.33公顷(0.02万亩),占28.57%。园地主要分布在蒙自乡、巨龙乡、俄牙同乡3个乡(镇),占全县园地的72.95%。

(三)林地522273.33公顷(783.4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82080.00公顷(273.12万亩),占34.87%;灌木林地335940.00公顷(503.91万亩),占64.32%;其他林地4253.33公顷(6.38万亩),占0.81%。林地主要分布在香格里拉镇、桑堆镇、木拉乡3个乡(镇),占全县林地的36.65%。

(四)草地87766.67公顷(131.65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87633.33公顷(131.45万亩),占99.85%;人工牧草地40.00公顷(0.06万亩),占0.04%;其他草地93.34公顷(0.14万亩),占0.11%。草地主要分布在桑堆镇、噶通镇、邓坡乡3个乡(镇),占全县草地的48.43%。

(五)湿地23553.33公顷(35.33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3个地类。其中,灌丛沼泽19253.33公顷(28.88万亩),占81.75%;沼泽草地3960.00公顷(5.94万亩),占16.81%;内陆滩涂340.00公顷(0.51万亩),占1.44%。湿地主要分布在桑堆镇、邓坡乡2个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5.9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00.00公顷(3.15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93.34公顷(0.29万亩),占9.21%;村庄用地1660.00公顷(2.49万亩),占79.05%;采矿用地173.33公顷(0.26万亩),占8.2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3.33公顷(0.11万亩),占3.49%

(七)交通运输用地1673.33公顷(2.5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693.33公顷(1.04万亩),占41.43%;农村道路746.67公顷(1.12万亩),占44.62% ;机场用地233.33公顷(0.35万亩),占13.9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693.33公顷(17.5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453.33公顷(6.68万亩),占38.08%;湖泊水面5613.33公顷(8.42万亩),占48.00%;水库水面6.67公顷(0.01万亩),占0.06%;坑塘水面和沟渠26.67公顷(0.04万亩),占0.23%;水工建筑用地6.67公顷(0.01万亩),占0.06%;冰川及常年积雪1586.66公顷(2.38万亩),占13.57%。主要分布在桑堆镇、邓坡乡、香格里拉镇3个乡(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8.07 %。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稻城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

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稻城自然

资源局

稻城统计局

   2022年915日